问题标题:
在一次数学测中,五(1)班的平均分是95分.如果把高于平均分的部分记为正数,低于平均分的部分记为数,那么乐乐得了98分,应记作()分,聪聪得了90分,应记作()分?
问题描述:
在一次数学测中,五(1)班的平均分是95分.如果把高于平均分的部分记为正数,低于平均分的部分记为
数,那么乐乐得了98分,应记作()分,聪聪得了90分,应记作()分?
黄建峰回答:
乐乐:98-95=3所以应记作[3]
聪聪:90-95=-5所以应记作[-5]
不懂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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