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
很多国家交通部门为了交通的安全,制定的“死亡加速度”为5000m/s2,行车加速度超过此值将有生命危险。这个加速度一般车辆达不到,只有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碰撞时间达到毫
问题描述:

很多国家交通部门为了交通的安全,制定的“死亡加速度”为5000m/s2,行车加速度超过此值将有生命危险。这个加速度一般车辆达不到,只有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碰撞时间达到毫秒数量级时才会产生。假设有两辆摩托车在同一条直线上相向而行,并且均在速度大小为v=11m/s时发生碰撞,碰撞时间(即从碰撞到速度为零的时间)为t=0.002s,碰后两车均静止。求:

(1)撞车过程中车的平均加速度大小

(2)头部是人体最脆弱的部分。若它的质量为m=5kg,最大承受力是22.8kN,则发生上述碰撞时人头部在水平方向受力的平均值F是多大?有无生命危险?

(3)假设这两辆摩托车发生上述碰撞前是同时刹车的,经测量刹车前相距s=52m已知两辆车与地面的动摩擦因数均是=0.2,g=10m/s2。两车刹车前各自的速度大小v0为多少?

迟丽华回答:
  (1)(6分)撞车过程视为匀减速直线运动,由v=+at得:a=5500(2)(6分)由研究其中一个驾驶员牛顿第二定律可得:F=ma=27.5kN,有生命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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