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
2012年11月2日,扬州大学附属中学高一(2)班徐砺寒不慎剐蹭停在路边的宝马车后,没有选择逃走,而是在原地等待近半小时后,留下一张字条:“尊敬的苏KU0××6车主:我是扬大附中的一名
问题描述:
2012年11月2日,扬州大学附属中学高一(2)班徐砺寒不慎剐蹭停在路边的宝马车后,没有选择逃走,而是在原地等待近半小时后,留下一张字条:
“尊敬的苏KU0××6车主:我是扬大附中的一名学生,在今天中午的放学途中不小心弄坏了您的车。主要是一划痕及左后视镜,我无法及时赔偿。联系方式:87×××12.对不起!”
事后,车主倍受感动原谅了徐砺寒,没有让其赔偿,并把字条发到微博。于是,无数网民参与热议。下面是当时部分网友的热评:
蔡明南回答:
题干问的是谈谈感想和感悟;首先我们需要肯定徐砺寒的行为,徐砺寒同学刮花车辆没有逃跑,而是敢于承担责任,敢于对自己的事情负责的表现,这是一种优良品德,等待半个小时最后留下字条表明他诚实的品质,我们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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