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
下面是两位同学对《义务教育法》中的一段话的理解:“凡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
问题描述:

下面是两位同学对《义务教育法》中的一段话的理解:

“凡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同学甲:我们上学是家长和学校的事,家长和学校让上学就上,不让上学就不上。

同学乙:上学是我们自己的事,既是我们对国家和社会的义务,也是我们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依法执行。不能让上学就上学,不让上学就不上。

他们谁说得对?为什么??

沈国土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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