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
幼升小入学录取
问题描述:

幼升小入学录取以什么为准?报了2个小学都通知7月6号拿通知书?一个孩子不能录2个学校得学籍吧?

胆小兔回答:
是派位校和目标校都发了录取通知书了,是吗,北京哪个区呀?还要看是不是跨区的。一般档案会在排位校,去把档案要出来,去目标校,就可以了。目标校也要抓紧联系。海淀和西城的是教育大区,进出都相对宽松点。赶紧去联络吧。
加糖稀饭回答:
家长您好! 根据《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实行“以居住地为准原则”。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其在何施教区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的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小学地段生认定的具体细则如下:   1、适龄儿童的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适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3、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原则上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4、除父母(夫妻)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之外,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作为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的依据。   5、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产权房”或无“房卡房”,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6、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产权房”或无“房卡房”,父母及其子女户口地和居住地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并为唯一居住地的,子女施教区的确定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7、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监护人在施教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凭相关证明在监护人户口所在地依法入学;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父母双方户口都不在市区;④孤儿。   8、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原因而乔迁新居的,虽人已迁新居,但户籍由于客观原因尚未迁移的,施教区的确定以新居住地为准;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虽然尚未交付,但根据“就近入学”原则,确定其施教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施教区学校。   9、外来人口适龄儿童,户口虽不在本市,但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免试就近入学。   10、外来人口适龄儿童,户口不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流动性大的,根据“相对就近,集中安排”的入学原则,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定点公办小学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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