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
截至2008年,我国共建立了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共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实行自治的少数民族人口约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5%。民族自治地方行政区域的面积约
问题描述:

截至2008年,我国共建立了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共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实行自治的少数民族人口约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5%。民族自治地方行政区域的面积约占国土总面积的64%。全国有44个少数民族建立了自治地方,在少数民族杂散居住地区还建立了1200多个民族乡。

(1)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2)如何理解民族自治地方?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区划是怎样的?民族乡是不是自治地方?

(3)什么是自治机关?包括地方检察院和法院吗?

(4)民族自治地方有什么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有何异同?

蒋红斌回答:
  答案:解析:(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2)①民族自治地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它与国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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